《家政服务规范》2013 第2部分:家庭烹饪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9-09

家庭烹饪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家常饮食烹饪、家宴烹饪的服务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家政服务业中的家庭烹饪。
家常饮食烹饪
烹饪要求
食物多样,粗细搭配,饥饱适当,三餐合理。符合雇主家人口味的,色香味形都达到一定规格的家常菜肴。
烹饪服务流程
了解当地的家常菜及其烹调方法。
了解雇主饮食的口味,制定出一周的菜谱,并征得雇主的认可。
采购当天或次日菜单上菜肴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并详细记帐。
按菜单上的菜肴,将原材料进行粗加工后和加以切配,等待烹调。
按一般排列顺序,逐个烹调,或炒、或煎、或蒸、或煮等方法,调味后对口味,装盘上菜。
雇主用餐后,征求雇主意见,供下次改进。
家宴烹饪
家宴类别
家宴包括节假日全家聚餐和宴请宾客的宴会。
家宴服务形式
保姆烹调;请钟点工上门烹调;请饭店送菜上门或厨师上门烹调。
家宴烹饪要求
以当地的特色菜和主人的口味为主,使客人品尝到美味。烹调菜肴的色、香、味、形、器都要达到较高的水平,为主人增光。
家宴烹饪服务流程
了解主人的意图:是宴请客人还是节假日家庭聚会。
按口味与特色要求,共同拟定菜单。
按菜单要求采购原料,或向饭店预定菜肴。
对原材料进行初步加工,按菜肴要求进行加工与配菜等待烹调。
按一般顺序先冷菜下酒,在逐个端上热炒菜肴,后上甜点或汤,最后上果盘;或按主人的意愿上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