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和商务部决定开展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2012

来源:人民日报 发布日期:2014-09-05

《财政部和商务部决定开展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2012

《财政部和商务部决定开展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 》2012
文件编号:新闻稿
发布网站:中央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ov.cn/
发布时间:2012-02-11
政策来源:人民日报
文件内容:

     为促进家政服务业发展,改善人民生活,2012年财政部、商务部决定继续在部分城市开展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并支持家政服务人员培训。

    城市家政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内容,一是支持高标准建设家政服务网络中心,重点支持第三方企业采用现代信息和三网融合技术建设和完善家政服务网络中心,整合家政服务资源,丰富服务内容,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为市民、企业提供供需对接服务。二是支持部分管理规范、经营良好的大型龙头家政服务企业加快连锁门店建设,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加强培训实操教室等服务设施和专业设备建设;支持一批中小专业型月嫂、婴幼儿早教和居家养老家政服务企业加快门店和员工暂住帮扶室改造,加强办公系统及服务管理系统建设,添置必要的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和专业服务设备。

    试点城市主要选取家政服务需求较大,工作基础较好,具有符合要求的大型家政服务企业,且2009年以来未承担过财政部、商务部城市家政服务体系建设试点任务及家政服务网络中心建设任务的城市。支持标准原则上每个家政服务网络中心不超过300万元,每个大型龙头家政服务企业不超过150万元,每个中小专业型家政服务企业不超过30万元,且不超过总投资额的50%。家政培训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开展家政服务人员培训并安排就业的项目,经商务、财政、工会部门验收合格后,予以定额补助。(李丽辉)